第一条 为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技能,减少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及校园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节假日包括寒假、暑假、国家法定节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国家法定假日(如:双休日)、上级部门规定的重大活动放假日等。本办法所指的学生是指具有beat365中文版官方网站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 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在节假日前后对学生开展的有关安全教育及管理等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1.交通安全。学生外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三无”(无行驶证、无驾驶证、无保险)或超载的车辆。
2.财务安全。假期要注意保管好电脑等贵重物品,手机、钱包、银行卡、存折等物品应尽量随身携带。离开宿舍要检查门窗,确保关门牢固。
3.人身安全。严禁到江、河、湖、海等非游泳场所游泳或进行其他危险性活动。外出时尽可能结伴而行,不要到偏僻地方活动。
4.饮食安全。注意饮食安全、卫生,购买食品注意了解店面是否正规,不要到无证照的摊点进食,不要暴饮暴食。
5.用电用火安全。严禁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大功率电器和使用明火,离开宿舍要关闭电器电源。
6.法制安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严禁参与酗酒、打架、赌博、偷盗等违法违纪活动。
7.交往安全。与人交往要了解对方的情况,做好安全防范预案,防止电话、网络诈骗。
8.活动安全。禁止学生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旅游或从事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对确需要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的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由组织者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和预案;禁止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集会活动,依法合理有序表达爱国热情,注意人身安全。
9.其他安全。在本办法中列出的其他安全教育及管理项目、内容,在相关的节假日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布置实施。
第四条 学生工作处在节假日前要根据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要求,发放安全工作通知。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分院党支部书记要做好学生节假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布置,指导、督促辅导员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辅导员要通过讲座、年级会、主题班会、座谈会、深入学生宿舍宣讲等形式,告知学生不同类型的安全防范要点及安全防范基技能。
第五条 各二级学院(部)各班在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时要组织学生签字登记,对因事因病等原因未能参加安全教育的学生,辅导员要通过电话、网络、联系家长等方式,告知学生安全防范知识,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第六条 辅导员在节假日前要组织本班学生填写《beat365中文版官方网站节假日学生去向登记表》(见附件1)检查学生填写内容,对没有填写的学生要主动了解其去向,遇到学生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
第七条 节假日(含双休日)和无课程安排期间学生离校超过1日的,应书面形式告知分院(部)学生科科长,如情况紧急也可采取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告知内容包括离校原因和去向、离校时间和回校时间、联系地址和方式、联系人和电话号码等。
第八条 原则上不能允许学生在节假日提前离校,对节假日前后需要请假的学生,辅导员要核实请假事由,谨慎行使批假权。批假范围仅限于学生发生紧急或突发的事情,对学生因走亲访友等一般性原因请假的,不宜批假。对未经审批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允许事后补假和批假,应按旷课处理。
第九条 学生工作处要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好值班人员,并报学校校长办公室和人事处备案,明确值班人员职责,遇到学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汇报直接领导。
第十条 收假后,辅导员要认真做好本班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填写《beat365中文版官方网站收假后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及时查实未及时返校学生情况。发现学生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分院领导,对收假后无特殊原因未及时返校且没有事先请假的学生按旷课处理。收假后第一天上午下班前,辅导员要填写《beat365中文版官方网站收假后未返校学生异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发给分院学生科科长,分院学生科科长汇总各班返校情况后于收假后的第一天下午下班前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