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程院科研〔2024〕2号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委办〔2024〕5号),现面向全校组织申报2024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领域及类别
(一)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研究阐释。
(二)高校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类。
(三)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类(不含就业、资助和安全稳定)。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类。
(五)高校共青团工作类。
(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类。
(七)高校辅导员工作类。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必须是申报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辅导员专项课题只能由专职辅导员申报。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参与申报2项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四)近年来获得立项的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原有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次申报不设指南,申报者可围绕“课题研究领域及类别”开展研究,题目自拟。申报课题者要严格按照《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桂党高工宣(2013) 44号)的申报书样式,认真填写《2024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
(二)申报书、论证活页使用A4纸双面打印,分开装订,各一式5份,于2024年4月20日之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提交到科研处,电子版请通过学校OA平台的校内邮件系统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同时选择科研处办公账号和科研处负责人)。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预算的合理性、经费筹措的落实情况、基本科研条件等方面认真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上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0776-5588345。
附件: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委办〔2024〕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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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