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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蓝桂敏 |来源: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 时间:2023-11-02 12:01:08 | 浏览:次]

桂工程院科研〔2023〕13号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资助工作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研究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3〕18号),现面向全校组织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本年度专项课题主要围绕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要点“鼓励地方和高校开展规律性、前瞻性、实践性学生资助研究”的工作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学生资助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和揭示学生资助工作的本质和规律,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有效的实践经验,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专项课题应围绕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学生资助工作现状与创新、政策体系建设与完善、资助信息化与规范化管理、受助学生思想教育等方面进行选题,可通过《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中提供的研究方向进行设计,参考选题不宜直接作为研究课题名称,可自主进行选题和定题。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曾经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或目前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干部或教师,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课题申请人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1个课题,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学生资助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研究。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
   
四、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本年度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所有课题均要求在2年内完成,课题研究周期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可延期。在申请结题时,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原则上需提交未出版的书稿1部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原则上需提交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获批立项的自选课题原则上需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相关研究报告。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填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分开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批后,于2023年11月10日之前连同电子版(word)一起交到科研处,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将择优推荐上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3〕18号),或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0776-5588345。

    附件:
    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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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中文版官方网站科研处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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