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科学研究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工作规划以及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制订、修订和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三、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管理、结题验收与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登记、交流、保密、报奖及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校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组织与管理。
六、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与财务部门共同监督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七、负责各类科研统计及年报、科普年报以及学校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归档与保密等业务管理。
八、组织全校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开发、科技帮扶、科技成果推广及科技成果应用等社会服务。
九、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