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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 发布者:科研处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1-03-08 14:37:01 | 浏览:次]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科研处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评奖等资料的审核、整理和上报工作;

  3.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科研成果的申报、转让、鉴定、评奖等管理;

  4.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成果、专利等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科研数据的统计工作和校园网科研处专栏信息的更新工作;

  6.负责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制订及修订;

  7.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策划与管理;

  8.负责全院科研工作量的核定、发放工作;

  9.负责编制科研计划经费预算,审批科研经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10.负责全校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组织与管理;

  11.负责学校科研资料、文件的接收、分类、保管、统计等管理工作;

  15.按年度对科研资料和文件进行整理归档;

  16.负责填报年度科技、社科统计系统;

  17.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参加各种与高职研究有关的学会、研究会、协会等学术组织活动工作;

  18.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19.负责校科协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发展规律,了解相关政策,思想进步,作风正派;

  2.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有适应本职工作的科研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较好地组织并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

  4.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宽泛的科学文化知识面,有较高的文字和科学研究能力,能出色履行项目管理和指导职能;

  5.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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