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南宁市江南区中小学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定于2023年3月20日-21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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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一)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21、2022年毕业且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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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计划招聘教师50名,其中使用实名编制招聘城市初中教师25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城市小学教师25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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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3月20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
2.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教师公开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或违约的人员;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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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协议→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双选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21日
3.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三楼招聘大厅。
4.报名所需材料:(1)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2)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3)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6)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招聘当天对应聘者就业推荐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材料进行审查。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如未取得以上证件的可暂不交验,但需向招聘小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少于12人(含12人)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超过12人,则该岗位增加面谈环节。面谈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从教潜质等情况。面谈时间为每人3-5分,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需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谈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谈入围面试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谈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当天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小组视双选招聘会实际情况确定后,以书面(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讲课)方式。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材内容。综合对报考人员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如面试成绩并列,将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本次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当天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由报考人员携带三方协议以备现场签约。
(五)考察
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经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党组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拟聘用单位后,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单位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南宁市江南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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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双选会举办地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必要时将对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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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已发布的《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执行。
(三)咨询电话:0771-4810932,监督电话:0771-4887916
附件:1.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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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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